2006年6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全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和网络媒体广告318824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1298条次,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0.41%,比5月份增加了0.06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涉嫌违法上升了0.14个百分点。其中,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对北京地区24套电视节目、13套广播节目、17家报纸和11家网站的图形广告(以下所有网络媒体数据均为图形广告数据)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广告263443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1293条次,涉嫌违法率0.49%。

一、广告发布情况

  (一)按媒体分类

   1、重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

   2、重点媒体具体监测情况

  (1)电视媒体

  (2)广播媒体

  (3)平面媒体

  (4)网络媒体(图形广告)

  3、重点媒体涉嫌违法量、涉嫌违法率与上月比较

  (二)按商品、服务类别分类

  1、全市发布重点商品、服务广告涉嫌违法情况

  2、全市重点商品、服务类广告发布情况媒体分布

  3、重点商品、服务违法广告汇总

二、广告监测分析

  (一)广告发布情况分析

  与上个相比涉嫌违法广告量和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都有所上升。其中,涉嫌违法广告量由1102条次增加到1298条次,增加了196条次。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增加了0.05个百分点,为0.41%,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0.14个百分点。其中,医疗服务、化妆品和卫生洗涤用品类的涉嫌违法广告量与上月相比都有明显增加。

  本月,正值世界杯如火如荼之际,各商家纷纷利用这个黄金时机宣传自己。其中,CCTV-1和CCTV-5的广告发布量明显增加,比上月上升了4040条次。电视媒体广告发布总量增加了8718条次。与上月相比,电视媒体的涉嫌违法广告量增加了115条次,主要是一条服装类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有表示的,不清楚,明白。该广告重复发布了120次,以至电视媒体的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增加到0.09%。

  与上月相比,中心监测重点平面媒体的各统计量均呈上升趋势。广告发布总量增加了2737条次,涉嫌违法量增加了212条次,涉嫌违法率增加了0.27个百分点。各平面媒体涉嫌违法量和违法率变化不一,现对个别媒体的具体问题曝光如下:

  《法制文萃》和《精品购物指南报》的涉嫌违法广告量成倍增长,其主要原因是这两家媒体发布了一些涉嫌违法的声讯类广告。该类广告中多出现一些漂亮女孩的露骨照片,并运用“极限魅惑”、“隐私告白”、“激情聊吧”等词语吸引人的眼球,对社会大众产生不良的影响,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北京青年报》的涉嫌违法率变化突出,增加了0.59个百分点,主要是医疗服务类的涉嫌违法广告量增加,广告中出现保证治愈或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

  《参考消息》(《北京参考》)的涉嫌违法广告发布量由19条次增加到44条次,增长速度较快,涉嫌违法率增加到3.59%。问题主要集中在保健食品、卫生洗涤用品和人用药品类。

  《北京晚报》的报送情况有所好转,广告发布量有所增加,涉嫌违法率与上月相同,但其半版的大篇幅违法医疗广告增加,违法情况较严重。

  《北京晨报》的医疗服务类涉嫌违法广告明显减少,涉嫌违法率明显降低,但其报送的文件中出现一些实际报刊并没有刊登的合法医疗广告,希望引起媒体的注意。

  本月,广播媒体的涉嫌违法广告量由5月份的149条次降低到0条次。其中,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都采取了有力措施将违法广告量降低为0,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一直以来没出现任何违法问题,在此,广告监管部门对广播各媒体提出表扬,并希望这些媒体能再接再厉。

  (二)重点提示

  1、个别媒体大篇幅医疗服务类违法广告增加,违法问题严重

  本月,医疗服务类的涉嫌违法广告有所增加,由上月的484条次增加到559条次,涉嫌违法率高达8.35%,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82个百分点。医疗服务类的涉嫌违法问题呈现上升趋势。其中,个别媒体的大篇幅违法医疗广告数量增加,广告中出现以名医、患者事迹为题材的新闻报道形式广告,广告内容言之凿凿,宣称保证治愈一些疾病,如白癜风、皮炎湿疹等一些正规大医院都很难治愈的疾病,违法问题比较严重。

  由下表得知,医疗服务类广告的涉嫌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在个别平面媒体。这些媒体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没能严格认真的做好广告审查工作,致使违法广告扰乱广告市场的良好秩序。在此,广告监测中心希望各媒体加大对医疗广告的审查力度,尤其是中医广告,应该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审批的范围发布。同时,各分局应加大对涉嫌违法医疗广告的打击力度。

  表:6月份与4、5月份个别媒体医疗服务类广告违法情况比较

  2、各媒体应加强对“招生类”广告的审查

  最近正值高校招生录取的关键时期,一些违法分子利用高考成绩不理想的考生和家长求学心切的心理,从事违法违规的招生活动,严重损害了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利益。这些招生机构的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1、打着“计划外招生”的旗号,实为混淆各种不同的招生类型。一些不法分子将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与高等教育混淆。利用考生和家长认识上的盲区进行欺骗。2、打着“自主招生”的幌子进行欺骗。自主招生需要在高考前参加自主招生院校组织的考试,测试合格后还需参加高考,达到一定分数线才可以录取。并不是花钱就可以拿到指标。3、假借“定向招生”、“委托培养”等名义欺骗。4、谎称有“内部指标”进行欺骗。5、有些中介机构谎称自己是院校招生代理,收取高额费用,欺骗广大考生和家长。6、一些不法人员冒充高校招生人员进行欺骗。

  对以上违法行为,教育等相关部门已经采取了多种措施进行严厉打击。为了防止违法广告的发布,各媒体应加强对“招生类”广告的审查,认真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有问题的广告,坚决不予发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利益。同时,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沟通。

  3、央视曝光“波丽宝”,消费者应引以为戒,增强对违法广告的辨识能力

  近日,央视曝光了一条名为“波丽宝”的丰胸食品广告,此广告宣传10天时间就能让腰、腹部的游离脂肪聚集到胸部,广告内容虚假夸大宣传,使众多消费者不仅蒙受经济损失,而且对身体造成很多不良反应。该广告虽未在北京地区的媒体进行宣传,但类似的涉嫌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广大消费者应提高对广告的辨识能力,对一些违反科学常识、明显夸大吹嘘的广告不要轻信,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利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权益。



                              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

                                 200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