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全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和网络媒体广告265200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2638条,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0.99%,比上月降低了0.21个百分点。其中,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共监测广告231125条,涉嫌违法广告2625条,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1.14%,比上月降低了0.29个百分点。

一、 广告发布情况

  (一)按媒体分类

   1、全市各类媒体广告发布情况

  2、有违法问题的重点媒体监测情况

  (1)电视媒体

  (2)广播媒体

  (3)平面媒体

  3、重点媒体涉嫌违法量、涉嫌违法率与上月比较

  (二)按行业分类

  1、全市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行业情况(按涉嫌违法量排序取前10位)

  2、重点媒体涉嫌违法广告行业分布

  (1)电视、广播媒体

  (2)平面媒体(按涉嫌违法量排序,取其大于10的行业)

  3、重点行业违规行为表现统计表

二、广告监测分析

  (一)广告发布情况分析

  本月,广告发布量和涉嫌违法广告量均有所增加,广告发布量由上月的212297条增加至265200条,增加了52903条;涉嫌违法量由2549条增加到2638条,增加了89条;但涉嫌违法率较上月略有下降,降至1.14%

  本月,平面媒体涉嫌违法率略有下降,由上个月的1.33%下降到1.25%。广播媒体和电视媒体的涉嫌违法率有所上升,其中电视媒体涉嫌违法率上升了0.02个百分点,广播媒体上升了0.05个百分点。平面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较严重的媒体是:《京华时报》、《北京晨报》和《北京娱乐信报》,违法问题仍集中在医疗服务类、药品类和保健食品类。其中,《北京娱乐信报》的涉嫌违法率由1.50%上升至2.33%,仍呈现上升趋势。相反,《法制晚报》的涉嫌违法率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广播媒体的涉嫌违法问题集中在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其医疗服务类广告的涉嫌违法率高达39.89%,保健食品类达32.71%。

  与上个月相比,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和药品这三类重点行业的涉嫌违法率都略有下降,但违法情况仍然严重。医疗服务类的涉嫌违法量和涉嫌违法率仍然高居榜首,共发布涉嫌违法广告1749条,涉嫌违法率由29.50%降至24.79%。保健食品类的涉嫌违法广告量比上月减少了71条,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由上月的12.73%下降至8.85%。药品类的涉嫌违法率降低了0.33个百分点,为1.33%,但涉嫌违法量较上月有所增加,增加了33条。

  (二)重点提示

  近期,部分普通商品在平面和电视媒体的广告中夸大其词,宣称其具有治疗或保健功效,误导消费者购买。

  平面媒体的问题集中在卫生消毒用品类。这类产品卫生部门的审批文号为:卫消字号,具有消毒杀菌的作用,但很多产品在其广告中宣称具有治疗作用,夸大功效,如广告中出现使用其产品“几天彻底告别皮肤白斑”等内容。此外,本月 “其它食品类”的涉嫌违法量位居前10。这类产品主要指具有特殊功效的非保健食品。该类产品在广告中宣称其具有“清除体内自由基”“抗氧化” 等保健功效,涉嫌误导消费者。

  在电视媒体中,很多电视直销广告使用消费者的现身说法,夸大产品效用,误导消费者。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产品大多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非药品或医疗器械,不应在广告中宣传其具有治疗作用。

  广告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此类广告的监管力度,希望各媒体加大审查力度,为净化广告市场担负起自己应有的责任



                              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

                                 2005年12月